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項目 比選公告
- 編輯:戴富華
- 來源:審計合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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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23年03月21日
摘要:為推進依法治企,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合規性,根據《海南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聘律師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擬采取公開比選方式選聘1家常年法律顧問單位,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比選公告
為推進依法治企,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的合法性、合規性,根據《海南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外聘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外聘律師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擬采取公開比選方式選聘1家常年法律顧問單位,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項目
(二)比選人: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三)項目概述:比選人通過本次比選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比選人常年法律顧問機構,為比選人及下屬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二、項目要求
(一)服務價格及內容
1.服務價格:本項目控制價不超過8萬元/年
2.具體服務內容:
(1)為比選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詢,解答相關法律問題,并在比選人要求時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書及律師函;
(2)為比選人重大經營決策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3)為比選人提供的相關合同、協議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4)起草和審查比選人經營活動所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比選人委托,參與經濟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6)協助比選人健全經營管理規章制度;
(7)應比選人要求,列席比選人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會議,起草會議決議與紀要;
(8)協助比選人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每年為比選人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及實務培訓2次;
(9)應比選人要求,參與突發事件、輿情事件的危機處置工作并提供法律保障;
(10)根據比選人要求提供最新法律動態及解釋、有關案件判例信息;
(11)協調比選人生產經營所需外部法律資源;
(12)每年為比選人提供1次盡職調查或3件案件代理的專項法律服務,專項法律服務為可選項,按照1次盡職調查等價于3件案件代理的標準,比選人可自行選擇搭配。
盡職調查的標準為:注冊資本不超過1億元,或主要關聯主體不超過5家。如資產、資本結構、組織架構較為復雜的,可酌情另行協商;
案件代理的標準為:案件標的額不超過100萬元。如案件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或可能產生其他重大影響,可酌情另行協商。
(二)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
三、資質要求
(一)具有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批準成立10年以上;
(二)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海口市設有經營場所,律師事務所注冊地不在海口市的,服務團隊應當在海口市設有常駐辦公地點;
(三)律師事務所指派的主辦律師必須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并具有10年以上的律師執業經驗;
(四)律師事務所應當指派不少于3名執業經驗不低于5年的專職律師協助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五)主辦律師和每一名專職律師均需書面承諾本人直接參與提供法律服務;
(六)律師事務所、主辦律師、專職律師近五年內無違法違規情況;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四、報名時間及比選文件獲取
(一)報名時間:從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
(二)比選文件獲取: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比選申請人,前往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fseo.com.cn/)自行下載比選文件。比選文件獲取不收費。本項目不提供郵寄服務。
五、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3年3月24日上午9時00分(北京時間)。比選申請文件必須在比選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比選文件規定的比選申請文件恕不接受。
六、本比選公告在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fseo.com.cn/)上公開發布。
七、比選申請文件遞交地址和比選地點: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龍昆北路2號帝豪大廈15樓
聯系人:戴先生,電話:1559574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