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公開比選公告
- 編輯:戴富華
- 來源:審計監察部
- 閱讀:5253次
- 時間:2021年05月20日
摘要:為加快推進我司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妥善處理,現擬公開比選聘請律師事務對我司下屬企業的萬寧翡翠花園項目及屯昌中心商業廣場項目(含項目公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加快推進我司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妥善處理,現擬公開比選聘請律師事務對我司下屬企業的萬寧翡翠花園項目及屯昌中心商業廣場項目(含項目公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情況
協助我司徹底理清萬寧翡翠花園項目及屯昌中心商業廣場項目(含項目公司)涉及的合同關系、債權債務關系、企業控制權關系、產權關系等問題,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兩個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和法治體檢,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比選基本要求
(一)工作內容:為海南省旅游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萬寧翡翠花園項目及屯昌中心商業廣場項目(含項目公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主要內容如下:
1.為兩個項目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相關工作包括:
收集、審查、分析兩個項目合作方萬寧真情島旅業有限公司及海南萬福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相關法律文件、資料,對相關法律事實進行初步調查;
對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經營資質,主要資產,債權債務,重大合同,重大訴訟、仲裁糾紛,行政處罰及股權狀況等情況的盡職調查。
參與因本次盡職調查而召開的各方溝通會議、中介機構協調會議等。
2.為兩個項目進行法治體檢,出具《法律分析報告》,相關工作包括:
審查項目相關合同訂立階段程序及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和規范性;
審查項目相關合同履行情況;
參與因目標合同相關事宜而召開的各方溝通會議、中介機構協調會議等。
3.對審查、核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應對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相關工作包括:
對已經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對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服務費用:最高報價不超過20萬元,報價含各類相關服務費用、稅費及中介機構業務人員的差旅食宿費。
(三)時間要求:中選機構應在收到正式中選通知2日內,派出項目小組進場開展工作,并根據有關工作具體時間節點要求做好后續工作。
三、參加比選機構資質要求
(一)參選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律師事務所(提供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參選人以及本次委派律師無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三)參選人具有向上市公司、大型國有企業、中央企業提供3次以上該類專項法律服務的業績證明;
(四)參選人需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處于歇業、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五)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合承接此項業務的情形。
(六)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
三、比選文件內容
(一)參選機構資格證明文件
1.參加比選機構基本情況(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證書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遞交材料的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近三年內沒有被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違規行為予以處罰的記錄、且在提供該類專項法律服務工作中沒有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和不良記錄的書面承諾書;
3.擬任項目負責人執業資格證;
4.從事同類項目過往業績介紹及評價;
5.擬簽訂合同書的主要條款;
上述參選機構資格證明文件應加蓋公章。
(二)書面報價單
比選報價單應大寫填具報價,報價高于控制價的為無效報價,加蓋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單獨密封且蓋騎縫章提交。
四、比選方法
(一) 采用一次書面報價、合理低價法進行比選;
(二)有2家(含)以上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機構參與即可進行比選,如只有一家則重新開展一輪或通過商務談判協商確定。
(三)確定評選基準價。匯總所有比選機構的有效報價并計算平均價,再對所有不高于平均價的報價進行二次平均,以二次平均的平均價作為本次評選的基準報價。
(四)進行評分。比選總報價分值為100分。符合資格條件且不高于最高限價參選機構報價等于評選基準價時得滿分,報價每高于基準價百分之一扣2分,每低于基準價百分之一扣1分;
(五)確定候選人: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取前三名作為候選人,如比選綜合評分出現相同分值的情況時,取報價低者為前一位候選人,如比選報價相同,則通過抽簽確定候選人的排序。
五、參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機構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如不完整、不蓋公章,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資格資質證明文件不真實,或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參選機構不具備出具法律意見書業務資格,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可參加比選;
(二)參選機構提交的比選報價單,報價高于控制價的為無效報價,如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未單獨密封,均視為無效報價;
(三)參選機構提交書面報價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則取消參選資格;
(四)確認為中選機構后,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派出人員進場開展工作,不得無故放棄;
(五)原則上中選機構不能中途更換項目負責人,如因客觀因素后續確需更換項目負責人,需征得我司同意;
(六)報價截止日兩工作日前,如供應商對比選文件內容有疑議的,可電話咨詢。對于不能夠當場電話解答的,可將疑議內容掃描,簽字加蓋公司公章后發至郵箱。
(七)項目服務期為60個工作日,以合同生效時間為準。
(八)中選機構若不能按要求簽訂協議,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無法保證質量,給我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公告時間:2021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有意參加比選的機構,請在2021年5月28日9:30召開比選會議前,將比選文件(參選機構資格證明文件和書面報價單)送至海口市龍華區龍昆北路2號珠江廣場帝豪大廈15樓,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戴先生 聯系電話:15595749801 聯系郵箱:757884962@qq.com
監督人:雷女士 聯系電話:18689909789
地址:海口市龍華區龍昆北路2號珠江廣場帝豪大廈15樓
附件:報價單
2021年5月20日